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第十一届“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开展,展现当代大学生坚定理想、开拓创新、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充分发掘榜样的力量,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安排:
第十一届“校长奖”的评选即日开始启动,此次评审结合自荐和推荐的方式,评选范围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24日—3月28日)
各年级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向同学们广泛宣传;团总支将通知下发到每个团支部,各团支部以支部大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宣传,介绍往届校长奖推荐学生的事迹,发挥校长奖的宣传楷模作用,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活动;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宣传,并通过易班、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介多方面发布相关评选方案。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3月29日—3月31日)
学院采取学生自荐与辅导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并在学办例会上复核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在3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表及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初审阶段(4月1日—4月12日)
经学办例会复核后的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内公开答辩,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将结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答辩表现以及辅导员和任课老师意见进行学院内初次评审,最终确定3名学生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评选细则:
1、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须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并在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2、“校长奖”获得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
(2)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4)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3月24日-3月31日:各年级同学自荐或由班级辅导员推荐,申请学生必须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事迹材料、推荐书和照片等资料,并在3月31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交给辅导员。
2、4月1日-4月12日:由经管学生办公室整理申请表,汇总申请者的名单和材料,组织候选人答辩,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并经过学院公告栏公示,同时发布在学院官方主页以及微信平台上,最终确定上报候选人名单。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