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2-14 浏览次数: 10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上应学〔2017〕53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启动我院第十三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审细则(参照学校评定办法执行)

二、评选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月9日—2月22日)

学院通过网站、宣传栏,转发上应微学工、易班等平台陆续刊登“校长奖”评选的相关活动宣传,同时通过专门网页http://xzj.sit.edu.cn/)发布学院制定的相关评审细则、评选工作方案以及活动报道。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2月23日—3月10日)

经过自荐或推荐,学院报送2名候选人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院根据评审细则及评选工作方案在学院内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学院推荐人选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推选,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对班级民主推荐人选进行充分讨论,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最终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需在3月5前递交下列材料:

1.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用第三人称写,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

3.学院推荐书(不少于500字,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

4.最近免冠证件照一张(蓝色底,电子版,尺寸不小于768×1024);

5.清晰生活照一张(横向,电子版,尺寸不小于1024×768)。

第三阶段:评审阶段(3月13日—5月12日)

初评阶段: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初审会议,投票产生10位“校长奖”入围人选(3月13日—3月27日)。

复评阶段:“校长奖”(学生)委员会评审及易班网络投票,确定5位候选人(3月28日—4月17日)。

对评选出的10位入围人选,通过学校易班建立网络投票平台,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网络投票;同时,由“校长奖”(学生)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入围者演讲、答辩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5位候选人进入“终评”。

注:网上投票占20%,现场评委会投票占80%。

终评阶段:最终评选出校长奖获得者(4月18日—5月12日)

“校长奖”(学生)评审委员会组织终评会,现场投票选出“校长奖”(学生)获得者不超过2名、“校长提名奖”(学生)获得者3-4名。现场投票选举前将安排播放每位候选人的宣传短片及候选人演讲环节,并安排候选人与评委进行互动。

第四阶段:颁奖、宣传阶段(5月15日-5月28日)

学校组织颁奖典礼。在学校网站、学校官微、上应微学工、校报、宣传栏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