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评定办法(学生)》的要求和标准,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榜样的力量,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校长奖”外国语学院候选人的评定办法。
一、评选范围
外国语学院在校学生
二、奖励金额
“校长奖”在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校长提名奖”在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名额3名,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评定办法(学生)》的要求,外国语学院推荐名额1名。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
(1)须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
(2)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3)必须拿过优秀奖学金并且学业总平均绩点必须在3.0以上;
(4)大三、大四的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或德语四级;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获得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
(2)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4)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申请表》1份(见附件);
2、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五、评选办法
1、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进行严格把关,做到真正起到发挥榜样力量的作用。
2、学院成立“校长奖”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课教师代表(2名),班导师代表(2名)以及辅导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工作。
3、评选过程。
第一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班级内提出申报,并由班级学生进行公开投票,每个班级限1名学生入围;
第二轮,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第一轮入围的学生进行审核,并且确定5名候选人。
第三轮,终评。召开“校长奖”外国语学院候选人评选大会,大会主要由评审委员会以及班级学生代表(每班2名学生)组成。5名候选人通过3分钟演讲、2分钟答辩,之后无记名投票,通过票数高低来确定1位候选人,(每位学生必须投2票,超过或少于2票视为无效);评审委员会投票1票按照3票纳入统计。
4、学院将外国语学院“校长奖”候选人材料上报给学校。
六、审批流程及日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月28日—3月10日,对学院学生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学生会、班委等进行活动宣传;通过学院微博、学生人人网博客以及公共邮箱进行活动宣传、动员。
2、申报阶段。3月10日—3月12日,组织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以及递交事迹材料,并且对内容进行审核。
3、评选阶段。3月10日—3月17日,进行评选。
(1)3月12日—3月13日,第一轮投票,班级产生候选人;
(2)3月13日—3月14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评议的形式,产生5名入围候选人;
(3)3月17日—3月18日,通过5名侯选人答辩、现场投票的方式,按照票数高低确定1名候选人。
4、上报和公示阶段。3月18日—3月20日,进行上报和公示。对已经确定的候选人进行上报。
5、表彰阶段。学校在4月中、下旬进行表彰,学院获奖的学生给予公告表扬。对于已经获得“校长奖”外语学院候选人,学院颁发证书。
七、附则
1、学院候选人名单由学院工作办公室保留,作为毕业鉴定和毕业时就业择优推荐的依据之一,并且作为国家级、省部级优先考虑对象;
2、“校长奖”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将撤销其校长奖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3、申请并获得“校长奖”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我校设立的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
4、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本评定办法最终的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 面貌 | |
学院 | | 专业 班级 |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班 级 意 见 | 班级人数 | | 同意推荐人 | |
学生代表 | | 电话 | |
| 电话 | |
辅导员 意见 | 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
学 院 推 荐 意 见 | 签字(公章): 年月日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签字(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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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