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校长奖”计算机学院评选方案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展现当代大学生坚定理想、开拓创新、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上应学〔2017〕53号)文件精神,我校第七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及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安排
第七届“校长奖”的评选将于即日开始启动,此次评审结合自荐和推荐的方式,评选范围为计算机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6日—3月12日)
1、利用媒体宣传:
在学院网站、宣传栏等陆续刊登“校长奖”评选的相关活动宣传,通过专门新浪微博等方式发布各学院制定的相关评审细则、评选工作方案以及活动报道,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活动。
2、班级宣传:
辅导员到班级进行动员宣传,让每位同学知道活动的意义、评选细则、申报条件等。
3、学生会团总支宣传:
学院学生会通过人人、微博平台、学生会会议,宣传校长奖,并推选候选人至团总支书记处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3月13日—3月20日)
1、学院根据评审细则及评选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院内评选活动。
2、经过自荐或推荐,同学可直接报名给学院副书记及团总支书记。
3、候选人在3月24日之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初审阶段(3月21日—3月26日)
1、学院辅导员进行投票,选出候选者。
2、候选者选出后必须经过学生所在班级及年级充分讨论。并且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参加“校长奖”评选。
二、评审细则
(一)评选范围
计算机学院在校学生
(二)奖励金额
“校长奖”在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校长提名奖”在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名额3名,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评定办法(学生)》的要求,计算机学院推荐名额2名。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
(1)须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
(2)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3)必须拿过优秀奖学金并且学业总平均绩点必须在3.0以上。
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获得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
(2)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4)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申请表》1份(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详情见附件);
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用第三人称写,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
3、最近免冠证件照一张(蓝色底,电子版,尺寸不小于768×1024);
4、清晰生活照一张(横向,电子版,尺寸不小于1024×768)。
(五)评选办法
1、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进行严格把关,做到真正起到发挥榜样力量的作用。
2、学院成立“校长奖”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课教师代表(2名),班导师代表(2名)以及辅导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工作。
3、学院将计算机学院“校长奖”候选人材料上报给学校。
三、附则
1、学院候选人名单由学院工作办公室保留,作为毕业鉴定和毕业时就业择优推荐的依据之一,并且作为国家级、省部级优先考虑对象;
2、“校长奖”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将撤销其校长奖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3、申请并获得“校长奖”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我校设立的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
4、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本评定办法最终的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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