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第八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朋辈引领作用,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展现大学生坚定理想、开拓创新、脚踏实地,自强不息的时代风貌,深化学校“厚德精技,砥砺知行”大学文化内涵,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办法如下: 一、“校长奖”获得者应满足的条件: 参评对象是本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且符合以下要求的同学均可报名: 1.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觉悟,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文化素养、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严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2.“校长奖”获得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勤奋刻苦,勇于钻研,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 (2)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勇于拼搏,在创新创业创意、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4)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的典型; (6)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26日—4月2日) 各年级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向同学们广泛宣传;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宣传,并通过易班、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介多方面发布相关评选方案,每隔一天推送一次,从而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学院申报阶段(4月2日—4月10日) 学院采取学生自荐与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在4月2日之前向辅导员提交申请表及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用第三人称写,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 3、学院推荐书(不少于500字,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 4、最近免冠证件照一张(蓝色底,电子版,尺寸不小于768×1024); 5、清晰生活照一张(横向,电子版,尺寸不小于1024×768)。 组织候选人答辩,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商议确定1-3名正式候选人,并经过学院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无误后上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第三阶段 :评审阶段(4月16日—5月8日) 初评阶段: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初审会议,投票产生10位“校长奖”入围者(4月16日-4月18日) 复评阶段:“校长奖”(学生)委员会评审及易班网络投票,确定5位候选人(4月19日—5月8日) 对评选出的10位入围者,通过学校易班建立网络投票平台,使全校师生通过网络参与投票活动,同时,由“校长奖”(学生)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入围者演讲、答辩和推荐人推荐后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五位候选人。 注:网上投票占20%,现场评委会投票占80%。 终评阶段:最终评选出校长奖获得者(5月9日—6月8日) 由“校长奖”评审委员会组织终评会,现场投票选举“校长奖”获得者2名、“校长提名奖”获得者3名。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学生、教师名额,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现场投票选举活动。现场投票选举前将安排播放每位候选人的宣传短片及候选人进行演讲环节,并安排候选人与评委进行互动。 注:现场评委投票与学生教师代表投票各占50%。 第四阶段:颁奖、宣传阶段(6月9日-6月30日) 组织颁奖典礼,学校网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微信平台、上应微学工、校报、毕业晚会等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并在图书馆展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处设立获奖学生宣传专栏。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