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校长奖”材料学院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4-17 浏览次数: 307

第八届校长奖”材料学院评选细则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第八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上应学〔201825号)精神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上应学〔20175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第八届校长奖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及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立材料学院第八届校长奖评审委员会

主任:徐家跃、田怀香

副主任:毕劲松

委员:田甜、贾润萍、徐春、张骋、江国建、郑康生、刘红星、宋鑫莉、李佳、于圣洁、曹长清、陈蕾

二、宣传、动员阶段(326—42日)

在我院学办公告栏、学院主页、学院团总支官方微信、人人网等信息平台发布校长奖评定办法,同时通过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辅导员通知到人(不因通知原因导致学生错过评奖)。

三、申报阶段(42—48日)

总则:申报阶段,采用个人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

(一)申报的学生填写并上交申请表和个人事迹供班级评选,每班可产生1-2名候选人。候选人产生后上交申请表至材料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48日截止)

(二)组织入围候选人答辩(主要在个人成绩、对集体贡献和在校知名度等方面进行阐述),最终产生2位候选人,1人作为梯队备选。(48日)

(三)2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参加校级评审,在此之间候选人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则备选人取代参加校级评选。(48—410日)

四、学院表彰

根据实际情况,对学院评选出的2位学生进行表彰。


备注:材料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保留对该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