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校长奖”材料学院评选细则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第八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上应学〔2018〕25号)精神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上应学〔2017〕5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第八届“校长奖”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及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立材料学院第八届“校长奖”评审委员会
主任:徐家跃、田怀香
副主任:毕劲松
委员:田甜、贾润萍、徐春、张骋、江国建、郑康生、刘红星、宋鑫莉、李佳、于圣洁、曹长清、陈蕾
二、宣传、动员阶段(3月26日—4月2日)
在我院学办公告栏、学院主页、学院团总支官方微信、人人网等信息平台发布“校长奖”评定办法,同时通过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辅导员通知到人(不因通知原因导致学生错过评奖)。
三、申报阶段(4月2日—4月8日)
总则:申报阶段,采用个人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
(一)申报的学生填写并上交申请表和个人事迹供班级评选,每班可产生1-2名候选人。候选人产生后上交申请表至材料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4月8日截止)
(二)组织入围候选人答辩(主要在个人成绩、对集体贡献和在校知名度等方面进行阐述),最终产生2位候选人,1人作为梯队备选。(4月8日)
(三)2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参加校级评审,在此之间候选人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则备选人取代参加校级评选。(4月8日—4月10日)
四、学院表彰
根据实际情况,对学院评选出的2位学生进行表彰。
备注:材料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保留对该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