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学院第九届“校长奖”(学生)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4-09 浏览次数: 334

通过班会,互联网等形式充分宣传,动员学生参与申报评选活动,采取学生个人申报的方式,学院成立学院“校长奖”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对每个学生进行打分,经学生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参加校长奖评选。

一、推选范围:

城建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推选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须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素养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并在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2、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2)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3)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4)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5)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3、评选打分:

按权重分别赋予学生所获各种奖励和荣誉一定的分值,建立评分细则,根据学生自己的申报为每位学生打分,所有分数相加得出总分,按总分大小进行排序,初步确定候选人。评分细则涵盖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活动奖、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及其它各类全国、市级竞赛获奖、科技创新获奖、社会实践获奖、勤工助学奖、见义勇为奖、义务献血、优秀志愿者荣誉及其它突出贡献。

三、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19—43日):

对全院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推选活动,制定相关评审细则及推选工作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44—418日):

学生进行个人申报。学院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选办法》和《城建学院校长奖评选方案》组织开展学院内推选活动。申报人须经学生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并充分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初步确定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最终的候选人,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第三阶段:终评阶段(419—621日):

配合学校初评、复评和终评,通过学校网络投票平台,动员全院师生参与投票活动;并通过学院各多媒体积极宣传候选人风采。对参加终评的学生,学院组织人力协助入围学生制作宣传材料,协助学生做好发言准备。

 

 

  城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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