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九届“校长奖”(学生)候选人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4-18 浏览次数: 35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朋辈引领作用,营造和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的良好环境,展现大学生坚定理想,开拓创新,脚踏实地,自强不息的时代风貌,深化学校“厚德精技,砥砺知行”大学文化内涵,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文化素质、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3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严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察、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学习勤奋刻苦,勇于钻研,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

2. 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 勇于拼搏,在创新创业创意、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4. 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 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的典型

6. 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第三条  评选程序和办法

校长奖的评审每年一次,实行申报评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宣传、动员阶段(325日—48日)

学院通过网站、宣传栏、sit-材苑之窗、易班等平台陆续刊登“校长奖”评选的相关活动宣传,同时通过辅导员通知、举行主题班会形式发布各学院制定的相关评审细则、评选工作方案以及活动报道,低年级开展朋辈教育宣传典型事迹、高年级积极动员报名,有效发动全院学生参与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榜样力量与学子楷模的朋辈教育氛围。

申报阶段(49日—419日)

1.采取学生自由申报和辅导员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生填写候选人申请表。

2.学院根据评审细则及评选工作方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材料学院奖学金评优小组进行民主讨论产生初选名单。

3.根据初选名单,通过申请人答辩等环节进行现场投票材料学院奖学金评优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情况和当年评定名额确定材料学院校长奖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工部。

第四条 校长奖候选人评选的管理与监督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材料学院校长奖候选人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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