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第十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6 浏览次数: 179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第十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上应学〔201753号)文件精神,第十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长奖获得者应满足的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须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并在入学以来各学期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2校长奖获得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

2)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4)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二、申报工作

符合要求的同学提交如下材料(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1、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

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用第三人称写,电子版);

3、学院推荐书(不少于500字,电子版);

4、最近免冠证件照一张(蓝色底,电子版,尺寸不小于768×1024);

5、清晰生活照一张(横向,电子版,尺寸不小于1024×768)。

上述材料于54日前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集整理后,提交至学院进行评审。

三、学院评审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召开会议,审核及评议学生申报材料,商议确定2名正式候选人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申请表、推荐书

(材料报送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60873254

 

 

机械工程学院

20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