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学院第十一届“校长奖”候选人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4-06 浏览次数: 335

城建学院“校长奖”候选人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报的方式开展。通过班会、互联网等形式充分宣传,动员学生参与申报评选活动。由学院成立学院“校长奖”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根据《城建学院优秀毕业生、校长奖评分细则》对每个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参选人员经评审委员会充分酝酿,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学院候选人,参加校“校长奖”评选。

一、推选范围:

城建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推选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校长奖的学生须符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上应学[2017]53号)的规定。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觉悟,热爱祖国和人民,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文化素养、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严守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在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2、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学习刻苦、勇于钻研,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2)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3)勇于拼搏,在创新创业创意、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4)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5)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的典型;(6)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3、评选打分:

根据《城建学院优秀毕业生、校长奖评分细则》的规定,按权重分别赋予学生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所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一定的分值,学生自行申报加分项。学院根据申报为每位学生进行评分,所有分数相加得出总分。评分细则涵盖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及其它各类全国、市级竞赛获奖、科技创新获奖、社会实践获奖、勤工助学奖、见义勇为奖、义务献血、优秀志愿者荣誉及其它突出贡献。

经评审委员会充分酝酿,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初步确定候选人。公示三日,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校长奖”候选人,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23日—42日):

对全院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推选活动,制定相关评审细则及推选工作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二阶段:学院申报阶段43日—48日):

学生进行个人申报,48日前将指定材料送交辅导员处。

第三阶段:学院评审阶段(49-415日)

学院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选办法》和《城建学院优秀毕业生、校长奖评分细则》组织开展学院内推选活动。对学生申报材料须按照《城建学院优秀毕业生、校长奖评分细则》进行打分,经评审委员会充分酝酿,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初步确定候选人。公示三日,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校长奖”候选人,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第四阶段:学校评审阶段(416日—618日):

配合学校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通过学校网络投票平台,动员全院师生参与投票活动;并通过学院各多媒体积极宣传候选人风采。对参加终评的学生,学院组织人力协助入围学生制作宣传材料,协助学生做好发言准备。

 

城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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